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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非公企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   日期:2017-10-17

  


  各区(市)县科协、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科协,有关科技型民营企业: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做好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7〕123号)的要求,为做好全市科协系统2017年度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专业领域初、中级职称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成都市非公企业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机械、电子、电力技术与工程、电气安装、电气工程、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化学工程、橡胶制品、化学肥料、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燃气、生物工程、生化工程、制药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时间


  2017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满一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工作满三年;


  3.中专毕业后工作满五年。


  (二)申报工程师(中级职称),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满两年;


  2.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满五年;


  3.大学专科毕业后工作满七年。


  备注:成人教育学历从毕业时间起算毕业年限,非相关专业成人教育大学本、专科学历取得年限各增加2年。


  四、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推荐表》(一式一份)。申报职称时,须有拟申报职称的上一级职称或资深同级职称(三年以上)的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同行专家,共2人推荐。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


  (三)《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一式一份。


  (四)《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必须本人签名)。


  (五)①“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一式一份。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职务及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②任现职以来个人业务工作总结(限3000字左右)。


  (六)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科研成果、发明专利、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创新、技术标准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文字材料和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出版论著等实体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论文不再作为申报评审的限制条件,但申报人员应该认真详细地准备和提供专业技术岗位业绩材料,以供评审专家考核。


  (七)其他证明材料:学历证明(2002年(含2002年)后毕业学历需打印学信咨询网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现任职称资格证,均一式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本人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八)属委托评审的,应报送委托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委托函(一式一份)。


  (九)单位申报的,须填写《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报名册》,同时提交EXCEL文件形成的申报名册磁盘(一式一份)。


  五、评审费用


  按照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100元/人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140元/人次。


  六、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市科协纪检管理部门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各级职改部门也要切实加强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


  监督投诉电话:市科协机关党委81710252,市职改办61888119。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表格。2017年度采用新的表格,可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也可电脑打印。有关表格,请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www.cdhrss.gov.cn/,首页-办事服务-人才服务-职称评审-资料下载专栏)。


  (二)档案准备。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报送的评审材料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各种表格的各栏目必须填写完整,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必须写上“无”,非选择项目用笔划去。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印制,使用标准档案袋包装传递,并应详细填写申报材料目录。


  (三)属地管理。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精神,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单位属地化管理原则申报,申报时须提交企业工商注册、劳动合同。


  (四)责任追究。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证件、填写的业绩及所有内容(学历、资历、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材料)进行认真验证和核实,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的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职务并将情况记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公开通报。


  凡申报评审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查推荐,统一报送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贝森南路18号B-202办公室


  联系人:谭鑫,联系电话:(028)83386610


  附件:《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做好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7〕123号)


  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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