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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援疆科技增效工程”的意见》

来源:中国科协   日期:2015-11-17

科协发计字〔2015〕86号


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对口援疆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协、民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协、民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民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第五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的意见》,充分发挥科协和民委系统的特点和优势,为促进新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技术和公民科学素质保障,现将《关于组织实施“援疆科技增效工程”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国科协 国家民委


2015年11月5日


关于组织实施“援疆科技增效工程”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第五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的意见》,充分发挥科协和民委系统的特点和优势,为促进新疆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技术和公民科学素质保障。中国科协、国家民委决定联合组织实施“援疆科技增效工程”,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对口支援新疆是党中央从战略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做好对口援疆工作是科协组织应肩负的重要政治责任和重大历史使命。组织实施“援疆科技增效工程”是全面提升新疆公民科学素质,去除宗教极端思想影响的迫切需要;是大力促进新疆科技进步、民生改善的迫切需要;是加快推动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迫切需要。


2.主要目标。着力提升援疆项目的科技含量,全面加强科普资源、优秀科技人才、前沿科技信息、先进优势产业等方面对新疆的支援,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倍增器”的作用,大力提高新疆地区全民科学素质,大力提升新疆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大力培养新疆创新型人才队伍,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新贡献。


二、重点工作


1.拓宽新疆科普渠道、平台。要大力提高新疆各族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科学意识和科学精神,抵制宗教极端思想,充分发挥科普工作在维护地区安全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要充分运用中国科协已有网络平台、传播渠道传播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科普资源,扩大科普影响力。重点以建设“科普新疆”信息化平台,推动新疆科普全媒体传播渠道、平台建设,支持新疆提升科普信息化水平。针对新疆实际需求,在中国科协科普项目规划中,帮助新疆着力打造一批手段先进、具有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科技传播主流媒介。


2.加大对新疆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的支持力度。大力支持新疆地区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科技创新活动,实施青少年科技创新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在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中,增加新疆高中生特别是少数民族学生的参加名额。定期组织青少年科技教育专家进疆开展科技传播和师资培训活动,支持新疆科技特色学校和科普示范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内容建设。支持新疆与周边国家和港澳台开展青少年科技交流和科技竞赛等活动。


3.加大对新疆的科普项目支持和投入。“十三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等项目的投入和支持力度,通过科普项目支持等举措,切实提高新疆广大群众的科技意识和信科技、学科技、用科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支持新疆科普资源和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争取在新疆地区实现科普大篷车、流动科技馆的全覆盖。安排中国科技馆和19个对口援疆省市科技馆系统,为新疆科技馆和受援地科技馆提供科普资源支持,特别是要为新疆制作针对抵御极端宗教思想和适于新疆地区的科教片。积极推进新疆全区农村中小学科技馆建设工作。19个对口援疆省(市)在所对口支援的县(市)至少支持建设一个科普信息化的社区和中学。支持指导新疆双语科普资源(含数字科普资源)开发工作,支持新疆实施《知识—力量》等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科普杂志在乡村、社区、学校、宗教场所全覆盖。定期更新科普中国微平台维语专区。


5.支持新疆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围绕新疆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目标,助推新疆成为中亚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和辐射力的科技中心。围绕新疆能源丰富特点,积极组织相关全国学会广泛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围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力推进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建设的目标,重点聚焦化工新材料、纺织、食品、能源、建材、农业装备等支柱产业发展,推动节水灌溉示范、现代农业示范、农业机械化推广“三大基地”建设,助力兵团从“屯垦戍边”向“建城戍边”转变。进一步扩大实施覆盖面,发挥试点示范效应,大力支持新疆各地州市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


6.为新疆加强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搭建平台。“十三五”期间,在新疆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产业集群中培育一批示范性专家工作站、学会服务站和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吸引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切实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发挥全国学会、企业人才和科技工作者各自优势,帮助新疆培育一批跨学科、跨地域的产学研创新平台,共同承接和实施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共同促进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加大支持新疆开展“科技信息推广应用”项目的力度,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科技信息服务。继续支持新疆“企业创新专家支持平台”建设,通过提供技术保障,提供行业关键核心共性技术信息库,加速新疆企业科技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7.支持新疆实施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动员组织全国学会在新疆举办各类学术交流活动,推动新疆学术繁荣与学科发展。全国学会、19个对口援疆省市科协要有计划安排自治区学会干部跟班学习、考察交流,帮助提升学会发展能力。指导新疆科协和兵团科协积极稳妥地推动学会承接政府职能,重点支持新疆地区学会开展决策咨询、科技评价、科技奖励、技术标准规范制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和继续教育培训、技术鉴定等方面工作,为提升学会能力,促进新疆科技进步、经济发展发挥作用。


8.支持新疆提高决策咨询工作水平。继续支持新疆“天山南北院士行”等主题科技活动。引导鼓励内地和新疆的科技工作者,组建跨学科、具有综合科技咨询能力的团队,围绕新疆产业转型升级、城镇化、生态保护等方面关系民生、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开展决策咨询,为党委、政府制定新疆发展规划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对口援疆省市科协要组织专家到对口市州和县进行咨询、辅导和培训。


9.支持新疆充分发挥科普在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中的辐射作用。支持新疆地区在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中将科普工作辐射到中亚地区。重点支持克拉玛依市的科技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设施在现有基础上提升水平,将“科技节”活动打造成国家品牌、辐射到中亚各国,使其成为在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中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要科技活动基地。


10.着力搭建科技创新创业和就业平台。19个对口援疆省市科协要与受援地科协、政府部门、学校建立创业、就业协作机制,积极提供内地就业机会。协同新疆教育、民委等有关部门,积极帮助新疆做好少数民族群众的就业培训工作。对口援疆省市科协要每年定期组织内地科技工作者、专家,对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就业、创业与科技岗位技能方面的培训,切实提升他们就业、创业、科技执业的能力。北京、上海、天津及有条件的中部省市,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新疆基层科技工作者培训班,重点是举办少数民族科技工作者的培训班,采用请过来、走进去等多种方式培训帮扶。


11.加强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新疆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发展壮大,把农户、农技协、龙头企业组织起来,从技术的联合、培训、推广、示范,到生产经营的联合体,加快农民脱贫致富步伐。大力发展农村科技服务中介机构,提高农村科技服务信息化水平和农业生产组织化水平。积极为新疆各级农技协发展搭建融资服务平台。


12.提高民生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要以新疆地区人口健康、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山地城镇交通规划建设等重大民生科技问题为核心,加强科技研发和集成示范,同时发动全国学会、企业科协,针对发展新疆民生科技,联合举办主题学术论坛、报告会、技术交流会,搭建民生科技研究交流平台,促进新疆民生科技创新,服务民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新疆各族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13.为新疆优秀科技人才提供更多脱颖而出的机会。要重点帮助新疆培养一批扎根于新疆的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和科技人才,特别是乡土技术人才。加大“一线创新工程师培养”、知识产权巡讲等人才培养项目向新疆的倾斜力度。在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中国科协求是杰出青年奖等奖项评选工作中,侧重向长期工作在新疆基层一线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倾斜。要积极向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和国内外重大奖项等推荐新疆科技工作者人选,进一步加大对新疆中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扶持力度,鼓励科技工作者扎根边疆,创新创业。


14.为新疆少数民族地区引进智力资源牵线搭桥。依托新疆重大科技项目、重要科研基地、成果转化企业示范基地,帮助引进新疆发展亟需的战略性人才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重点加大“海智计划”向新疆的倾斜力度,大力引进海外人才和技术项目为新疆创新驱动发展服务。全国学会要尽快制定推荐相关领域顶尖专家“赴疆驻站”工作计划,为新疆招才引智,引入创新方法理论与实践经验,发挥应有作用。


15.加强新疆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帮助新疆培养造就结构优化、素质优良、具备较高专业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的科普人才队伍。大力培养新疆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和农村、城镇社区和企业的科普人才。加大力度推动科普专家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重点支撑新疆培养科普场馆建设运营、科普创作设计、科普融媒体传播、科普活动策划等方面的急需人才。大力开发和集成双语科普教材。加大培养科普双语师资力量的投入,为新疆民族地区干部群众学习科学知识、生产技能创造良好平台和条件。


16.鼓励科协对口援疆单位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帮助受援方做好干部培训工作。要积极为受援方、尤其是基层科协干部创造到东中部发达省市培训学习、参观考察的机会,帮助他们拓展视野,进一步提升服务科技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在中国科协人才发展规划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实施过程中加大对新疆的倾斜力度。根据新疆科协和兵团科协提出的实际需要,开展专题培训工作。


17.根据新疆需求,继续做好援疆干部的选派工作。继续加大干部选派力度,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科协干部,到新疆对口支援、挂职锻炼。支持新疆科协和兵团科协选派干部到中国科协和有关省市科协挂职锻炼。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对口援疆省市科协、民委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科技援疆增效工程”的重视和支持,加强对“科技援疆增效工程”的领导,将科技援疆增效任务纳入当地援疆工作总体规划,争取必要的经费保障和政策支持。受援地要积极主动做好配合工作,建立健全与对口支援相适应的组织领导机制和责任机制,确保对接工作有序进行。


2.建立长效机制。各级科协、民委要发挥自身特色和优势,加强科技援疆增效工作与其他部门援疆工作的协调配合和协作分工,形成紧密结合、协同推进的良好格局。积极鼓励支持有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力量参加科技援疆增效工作,扩大科技援疆增效工作的社会参与面,提高实施效果。


3.建立考评机制。对援疆科技增效工程的实施进展情况要进行定期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进行及时调整。要加强对援疆科技增效项目的跟踪和督促,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专款专用。中国科协和国家民委将适时总结交流经验,宣传表彰对口援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