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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成都市科协   日期:2024-06-11

  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四川天府新区科技创新和人才服务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各区(市)县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有序推进2024年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建设有关工作,根据《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建设及资助管理办法》,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联席会议办公室(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决定开展2024年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建站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蓉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示范带动作用,发展态势好,且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建站工作的单位。其中,申报单位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近三年年均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申报单位为其他企业的,


  近三年年均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0万元;申报单位为非企业单位的,仅能申请建立成都市院士创新工作站,原则上建站单位具有20人及以上的科研团队,其中中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30%,非企业单位建站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以产业园区申报的,以园区业主单位为申报主体,产业园区建站但不予经费支持,每年最多不超过2家。


  (二)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和稳定的经费支持,有较完善的技术支撑条件和服务体系,能为院士(专家)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保障。原则上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运行管理经费每年应不少于10万元。


  (三)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且研发人员的数量、水平和知识结构与引进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能进行有效对接。原则上进站从事研发人员10人以上,建站单位与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合作项目研发资金近3年总投入不低于300万元。


  (四)研究方向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和重点产业发展要求,有明确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已与1名以上相关领域院士、专家及其创新团队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签订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协议(有效期在3年以上)和项目合作协议。签约进站的院士应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要求,签约进站的专家参照执行。所指“专家”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获得者(第1至5完成人),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主持人;


  3.国家和省部级重大人才计划创新(领军)人才项目以上获得者;


  4.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中科技创新类C类及以上人才标准的专业技术人才。


  (五)建有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专家服务基地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或省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建设的单位和国家级产业化基地或园区,以及省级以上创新型示范企事业单位、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具有30人以上规模的省备案瞪羚企业等可优先建站。有国家级产业园区称号的产业园区可优先建站,但不予经费支持。


  (六)申请单位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的,限制期内不能申请建立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


  二、申报认定程序


  (一)批准设立名额。2024年拟设立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不超过22家。其中,非企业单位建站数量不超过2家,以产业园区建站(无经费支持)数量不超过2家。


  (二)申报时间。从6月5日起到2024年6月26日。


  (三)申报推荐。


  ①线上填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在6月21日前,在成都市科协企业创新服务平台(成都企业创新服务平台项目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2)按要求填报《2024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申报书》(附件1),上传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相关附件。


  ②属地初审。属地区(市)县科协及承担科协职能的相关部门(四川天府新区科技创新和人才服务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完成线上初审,由申报单位导出下载打印申报资料,并在6月26日前将申报书及附件资料纸质件(一式5份)报属地区(市)县科协及承担科协职能的相关部门(四川天府新区科技创新和人才服务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科协创新发展部(成都市青羊区贝森南路18号,B315室,王老师收)。


  (四)形式审查。市科协负责对《2024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申报书》等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


  (五)专家评审。市科协组织专家围绕申报单位具备的申报条件、合作项目等,采取会议评审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形成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建议名单,并在市科协网站公示不低于5个工作日。


  (六)批准认定。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科协汇总评审结果,由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发文批准建站。


  (七)奖励资助。根据2025年度预算安排情况,对2024年度经批准新建的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给予每家25万元的一次性资助,总数不超过20家。以产业园区申报的,以园区业主单位为申报主体,产业园区建站但不予经费支持。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申报推荐初审工作


  请属地区(市)县科协及承担科协职能的相关部门积极动员属地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为推动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请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积极支持动员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建设。


  (二)做好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申报工作


  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申报书填写内容与附件证明材料一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申报材料应不涉及国家机密,申报材料的保密工作由申报单位负责。申报材料须于2024年6月26日前报送至市科协,逾期不予受理。


  (三)成立企业事业科协


  除申报产业园区建站的园区管委会等党政机关外,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申报单位首先要成立企事业科协,这是申报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的前置条件。成立企事业科协相关程序详见《成都市企事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www.cdkx.org.cn/portal/cdkx/web/news/qsykx_zlxz/3_4_4/149475)。


  (四)鼓励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建站单位面向区域、行业开展科技服务


  鼓励签约院士(专家)自愿填写《科技专家服务意愿表》,入选成都市科协创新发展专家库,为成都市企业提供科技创新、咨询等服务。《科技专家服务意愿表》作为申报书附件最后1页一并报送,该项不作为申报条件或优先条件。


  特此通知。


  附件:1.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申报书


  2.2024年成都企业创新服务平台项目申报操作手册


  3.各区(市)县科协及承担科协职能的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4.科技专家服务意愿表

 

附件下载.docx


  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