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的位置:首页 >政策文件 >科技政策

解读科普法 | 科学技术协会是科普事业的中坚力量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25-04-25

  自2022年起,中国地震局联合教育部、国家民委、中国科协共同主办“地震科普携手同行”活动,旨在通过面向民族地区中小学校组织实施捐赠一套图书、举办一场讲座、举行一次演练、开展一次主题班会、培养一名科学传播师的“五个一”系列活动,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工作。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十七条,明确了科学技术协会在科普工作中的独特地位与重要职责,科协组织作为中国科普的强劲引擎,有力推动着科普事业不断前行。


  “科学技术协会是科普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这一表述确立了科协组织在科普事业及其发展进程中,是发挥关键、主导和重要作用的群体,具有主导性地位。科协是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与政府部门的行政主导不同,科协汇聚了众多专业领域的学会等科技社团和科技人才,拥有深厚的科学技术底蕴和广泛的社会联系。自1958年成立以来,科协凭借这些优势,始终把科普作为主责主业,引领科普工作的发展方向,整合各方资源,凝聚全社会的科普力量,对科普事业的运行、变革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牵头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这赋予了科协引领全民科学素质提升的重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是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开展的一项庞大而系统的工程,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和群体。科协凭借其组织优势,制定并执行科学合理的行动方案,牵头分别实施针对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人群的5项科学素质提升行动,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和国际化合作的科学素质建设生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和经常性的科普活动”,体现了科协科普活动的多样性和持续性。群众性体现在活动面向广大民众,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如科普志愿者活动,吸引众多热爱科学的民众投身科普传播。社会性则表现为活动融合社会各界力量,联合企业、媒体、社会组织等共同举办科普活动,如“地震科普携手同行”主题活动开展两年来,已向全国2万所学校发放科普图书80万册,举办讲座3.9万场、演练7.8万场。经常性确保科普活动长期不间断,让公众能够持续接触科学知识,形成常态化的科普氛围。


  “加强国际科技人文交流”,对新时代科协的科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科协积极开展国际科普交流合作,通过主办世界公众科学素质促进大会,发起成立世界公众科学素质组织,搭建全球性、综合性、高层次的科普交流合作平台,借鉴国际先进的科普理念和方法,分享增强人民科学素质的经验做法,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持续实施科学素质交流合作项目,为增强公众科学素质、促进科学成果共享、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贡献。


  “支持有关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开展科普活动”,体现了科协对科普多元主体的扶持作用。它为科技社团等组织和企事业单位提供资源支持、技术指导等,鼓励它们发挥自身优势开展科普活动。例如,协助科研单位、科技企业举办科普开放日,展示最新科技创新成果,传播科学知识;支持所属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科普公益项目,让科普惠及更多人群。


  “协助政府制定科普工作规划,为政府科普工作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服务”,凸显了科协在科普决策与顶层设计上的重要价值。凭借在科普一线积累的丰富经验和对社会科普需求的深入了解,科协能够为政府制定科学合理的科普规划提供有力依据,为科普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出谋划策,使政府的科普工作决策更加贴合实际、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总之,科学技术协会在科普工作作为主要社会力量中承担重要职责,从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到促进国际交流,从支持多元主体到助力政府决策,全方位推动科普事业发展,是科普事业当之无愧的中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