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的位置:首页 >政策文件 >科技政策

成都正式发布人才分类目录!明确这6大类人才支持类型

来源:成都发布   日期:2023-08-31

 


8月29日


《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


(以下简称《目录》)


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明确6大类共224项人才支持类型


面向五湖四海持续彰显礼才之心


释放城市礼遇


广聚天下英才


  《目录》支持对象按类别划分,共设置A、B、C、D、E、F六类,其中,A类主要支持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国际顶尖人才;B类主要支持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等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主要支持省级杰出人才奖获得者等省部级领军人才;D类主要支持相应的国家和省、市级人才以及博士研究生等人才;E类主要支持硕士研究生、相应的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F类主要支持本科大学生和相应的技能人才。按领域划分,覆盖科技创新、重点产业、技术技能、教育卫生、社会科学、文化体育、基层治理、乡村振兴、金融等重点领域。


  此次发布《目录》,是成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部署要求,着力打造西部地区创新高地的生动实践,又是成都创建国家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加快建设全国创新人才高地的蓄势之为。近年来,成都将城市发展战略、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才实际需求紧密结合,持续推动政策创新,出台人才新政“1.0”“2.0”和“3.0”版,实现从“拼政策给优惠”到“搭平台给机会”再到“优平台营生态”的跨越式转变。此次发布的《目录》,将作为成都对各类人才支持礼遇的总体参照标准,为广大人才建立起一个城市级、立体化的政策服务坐标,并跟进匹配系列支持政策,切实提升广大人才在蓉创新创业就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以战略发展为导向


  聚力支持重点人才队伍


  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强化现代化建设的人才支撑,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目录》将更多大师、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纳入支持范围。聚焦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和高效能治理,对人文社科、教育卫生、基层治理、乡村振兴、金融、体育等领域人才覆盖支持、分类评价,夯实与成都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高素质人才方阵。


  围绕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首次将“国家工程师奖”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成都工匠、技术经纪(经理)人等人才明确纳入《目录》。围绕持续放大成都大运会综合效应,首次将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等体育赛事奖牌获得者及其教练员等人才明确纳入《目录》。围绕丰富青年友好型城市内涵,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大学生纳入《目录》,成都正敞开城市胸襟,面向全球汇聚青年人才、搭建广阔舞台。


  以破除“四唯”为要义


  着力创新人才评价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始终求贤若渴,不拘一格,着力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目录》注重凭创新价值、能力和贡献评价人才,针对不同类别人才探索实施精准差异的分类评价方式,创新提出“以薪定才”“以岗定才”“以绩定才”“以赛定才”“以投定才”等,建立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制度,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正式发布的《目录》,将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负责人纳入科技创新类;将总部在蓉的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营业收入达到一定标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须同时满足年收入达到一定标准)、在蓉固定投资达到一定额度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等纳入重点产业类;将在专业性大赛中获奖、取得各类创新成果的人才纳入相关类别。


  以授权赋能为牵引


  充分发挥用人主体作用


  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中的积极作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目录》给予高能级创新平台、链主企业等用人主体一定名额用于自主认定人才,并纳入相应类别,真正实现“用人的评人、评人的用人”。


  正式发布的《目录》,赋予在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四链”融合型高能级链主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一年度纳税100强企业自主认定权,每年可自主认定2名D类人才,享受相应政策支持。


  《目录》有关事项可拨打12345热线进行咨询。下一步,成都人才认定系统将于近日开通,届时同步公布人才认定办理途径和咨询电话。届时各类人才可通过线上进行人才申报认定、查询办理进度、开展业务咨询。后续,成都市还将陆续出台与《目录》配套衔接的系列政策,为人才精准匹配落户安居、生活补贴、贡献激励等政策支持。


  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


  A类人才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图灵奖、菲尔兹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


  4.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5.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6.美国、俄罗斯、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院士。


  7.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人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人选。


  8.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1完成人)。


  9.国家实验室主任。


  10.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B类人才


  (一)科技创新类


  1.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除顶尖人才之外的人选。


  2.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国防科技卓越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6.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7.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2至5完成人)、二等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


  8.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前2位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9.国家实验室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主任,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主任(董事长、总经理)。


  (二)重点产业类


  1.近5年,总部在蓉世界500强企业(以《财富》最新发布为准)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


  2.上一年度,成都市重点产业链营业收入50亿元(含)以上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首席技术官,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在200万元(含)以上。


  3.上一年度,在蓉纳税5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首席技术官,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在200万元(含)以上。


  4.上一年度,在蓉固定资产投资100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首席技术官。


  (三)技术技能类


  1.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


  2.“国家工程师奖”获得者。


  3.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4.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5.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6.大国工匠。


  (四)教育卫生类


  1.“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青年学者。


  2.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


  3.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


  4.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五)社会科学及文化体育类


  1.近2届奥运会金牌获得者,近2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金牌获得者,近8年培养出奥运会或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金牌获得者的教练员。


  2.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4.茅盾文学奖获得者,鲁迅文学奖获得者。


  5.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6.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7.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六)乡村振兴类


  1.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


  2.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获得者、“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主要完成人(第1完成人)。


  3.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科学研究类成果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科学普及奖主要完成人(第1完成人)、优秀创新团队奖主要完成人(第1完成人)。


  (七)金融类


  近5年,在蓉担任管理资产(基金)超过300亿元(含)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


  (八)自主认定类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C类人才


  (一)科技创新类


  1.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第2至5完成人)。


  3.中国专利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前2位完成人(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4.全国(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副主任(前2名),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副主任或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前2名)。


  5.省级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6.省级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


  7.省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8.省级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入选者。


  9.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


  10.省级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省级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获得者。


  11.成都杰出人才获得者。


  12.成都市“蓉漂计划”“蓉城英才计划”入选者。


  (二)重点产业类


  1.近5年,总部在蓉中国500强企业(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按国际惯例组织评选、发布的中国企业排行榜上的企业为准)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


  2.上一年度,成都市重点产业链营业收入30亿元(含)以上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首席技术官,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在150万元(含)以上。


  3.上一年度,在蓉纳税2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首席技术官,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在150万元(含)以上。


  4.上一年度,在蓉固定资产投资50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首席技术官。


  (三)技术技能类


  1.世界技能大赛银、铜牌获得者。


  2.全国技术能手。


  3.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4.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5.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6.省级工匠。


  (四)教育卫生类


  1.中国医师奖获得者。


  2.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


  3.省级特级教师。


  4.省级卫生健康首席专家。


  5.省级十大名中医。


  6.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


  7.成都市十大名中医。


  (五)社会科学及文化体育类


  1.近2届奥运会银牌、铜牌获得者,近2届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银牌、铜牌获得者,近2届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金牌获得者。近8年培养出奥运会或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世锦赛银牌、铜牌获得者,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金牌获得者的教练员。


  2.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


  3.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入选者。


  4.长江韬奋奖获得者。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鉴定优秀等级项目负责人。


  6.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奖作品第1主创人员。


  7.中国电影华表奖、电视剧飞天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


  8.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


  9.中国戏剧梅花奖、音乐金钟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金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获得者,舞蹈荷花奖单项奖获得者或作品奖第1主创人员。


  10.省级“友谊奖”获得者。


  11.省级工艺美术大师。


  12.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13.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


  14.成都市“金沙友谊奖”获得者。


  (六)乡村振兴类


  1.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


  2.“神农英才”计划神农领军英才入选者、神农青年英才入选者。


  3.全国十佳农民。


  4.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主要完成人(第2完成人)。


  5.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科学研究类成果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科学普及奖主要完成人(第2完成人)、优秀创新团队奖主要完成人(第2完成人)。


  6.“大国农匠”全国农民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七)金融类


  近5年,在蓉担任管理资产(基金)超过200亿元(含)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


  (八)自主认定类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D类人才


  (一)科技创新类


  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2至5完成人)、二等奖获得者(第1至3完成人)、三等奖获得者(第1完成人)。


  (二)重点产业类


  1.上一年度,成都市重点产业链营业收入10亿元(含)以上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首席技术官,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在100万元(含)以上。


  2.上一年度,在蓉纳税1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首席技术官,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在100万元(含)以上。


  3.上一年度,在蓉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首席技术官。


  (三)技术技能类


  1.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2.成都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及首席技师工作室领衔人。


  3.成都工匠。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技术经纪人、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技术人才。


  5.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获得者。


  6.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技能人才:副省级城市或省会城市的市级技术能手、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工匠、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四)教育卫生类


  1.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


  2.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学术技术带头人。


  3.省级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


  4.成都市特级教师。


  (五)社会科学及文化体育类


  1.近2届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银牌、铜牌获得者或亚锦赛金牌获得者,近8年输送培养出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银牌、铜牌获得者或亚锦赛金牌获得者的教练员。


  2.省级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奖作品第1主创人员。


  3.成都市工艺美术大师。


  4.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六)乡村振兴类


  1.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三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主要完成人(第3完成人)。


  2.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科学研究类成果三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科学普及奖主要完成人(第3完成人)、优秀创新团队奖主要完成人(第3完成人)。


  3.“大国农匠”全国农民技能大赛二等奖、三等奖获得者。


  4.成都市“十佳”农业职业经理人。


  (七)金融类


  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


  1.在蓉担任管理资产(基金)超过100亿元(含)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


  2.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或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证书且正受聘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成都注册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经营性总部金融企业或一级分支机构公司副职以上高管人员、首席分析师(首席经济学家)。


  (八)其他类


  取得国内外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人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九)自主认定类


  1.在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四链”融合型高能级链主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一年度纳税100强企业每年可自主认定2名同层次人才。


  2.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E类人才


  1.取得国内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人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技能人才:地市级及以上的技术能手、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工匠、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4.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F类人才


  1.取得国内外高校本科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人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2.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技能人才:区(市)县级及以上的技术能手、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工匠、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上述六个类别之外,对成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人才,由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市)县按程序认定。《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不定期修订完善,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政策问答


  一、为什么出台《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


  答: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和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人才评价体系,成都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市级部门、各区(市)县,紧紧围绕当前阶段城市发展战略、现代化产业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研究编制了《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分级分类评价人才,明确成都人才礼遇和支持参照标准,全面释放城市机遇,并将跟进匹配系列政策支持,加快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切实提升广大人才在蓉创新创业就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对照《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成都市人才安居人才类别认定依据及分工》)的变化?


  答:《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支持范围由《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成都市人才安居人才类别认定依据及分工》)的4个类别(A、B、C、D)49项扩展到6个类别(A、B、C、D、E、F)224项人才类型,共增加了175项。此外,调整了《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成都市人才安居人才类别认定依据及分工》)部分人才项目,增加了用人主体自主认定路径。


  三、《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主要覆盖了哪些领域人才?


  答:支持对象按领域划分,覆盖科技创新、重点产业、技术技能、教育卫生、社会科学、文化体育、基层治理、乡村振兴、金融等重点领域。此外,A、B、C、D、E类均设置自主认定类。


  四、《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之内的人才如何进行申报认定?


  答:人才资格申报认定将通过成都人才认定系统线上进行,不同类型人才认定所需申报材料和具体流程参见《成都市人才资格分类认定指南》。目前认定系统和认定指南正在加紧开发制作,准备就绪后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详情可关注“成都发布”“人才成都”“成都人社局”等官方微信公众号。


  五、《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之外的优秀人才是否还有机会?


  答:成都着力让更多人才有机会纳入城市支持范围,一是鉴于《目录》列举的各行各业人才类型未能穷尽,故ABCDE类均有“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类别,人才可按流程进行认定申请;二是在《目录》末尾专门说明,“上述六个类别之外,对成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人才”,也就是常说的“非共识性人才”甚至“偏才怪才”,由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市)县按程序认定;三是《目录》后续将视实际情况不定期修订完善。


  六、重点用人单位如何自主认定人才?


  答:赋予在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四链”融合型高能级链主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一年度纳税100强企业人才自主认定权限,每年可自主认定2名D类人才。


  七、“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上述六个类别之外,对成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人才”如何认定?


  答:即将出台的成都市人才资格分类认定实施办法将明确此类人才的认定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八、同一类别中人才类型的先后排序有什么考虑?


  答:人才类型按照国际、国家、省部和市级排序,同等情况的人才类型再按照人才荣誉称号类、人才奖项类和人才职务类等排序,同等条件下再参照有关方面意见。同一类别中的人才享受同等支持政策。


  九、纳入《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的人才能享受哪些政策待遇?


  答:《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是人才来蓉在蓉发展的机会清单和礼遇名片,进一步明确了成都人才政策支持导向,彰显了城市尊才爱才敬才的鲜明态度。下一步,将依托《目录》优化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分层分类提供人才政策支持,让各类人才在蓉发展更有获得感、归属感和幸福感。


  十、《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中“省级奖项”主要包括哪些情况?


  答:《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中的省级奖项,如“省级杰出人才奖获得者”“省级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省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等,包括省级和直辖市级的同层次奖项。


  十一、《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有没有咨询电话?


  答:《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自2023年8月28日起实施生效,后续将视实际情况不定期修订完善。


  《目录》相关事项可拨打12345热线进行咨询。成都人才认定系统将于近日开通,将同步公布人才认定办理途径和有关咨询电话。届时各类人才可通过线上进行人才申报认定、查询办理进度、开展业务咨询。